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一個基本原則,這幾乎是一個人盡皆知的常識性問題。可對于一些將戶籍、檔案掛靠在集體戶口,而在廣州又沒有房產(chǎn)、親戚的年輕人來說,他們的婚姻卻并不那么自由。由于落戶前集體戶口管理單位往往會和他們簽署一份協(xié)議,出于便利計劃生育管理的考慮,掛靠單位往往會要求掛靠人在完成落戶后,如果需要結婚、生子,就必須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將戶口外遷。根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廣州目前有數(shù)十萬集體戶,一旦他們沒有房產(chǎn)和直系親屬,結婚、生育就成了一個令他們頭痛不已的問題。
現(xiàn)狀: 廣州有數(shù)十萬“集體戶”
據(jù)了解,自2003年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來,擬婚雙方只需憑借戶口簿和個人身份證,然后前往婚姻登記部門進行登記后,結婚證書就可以輕松到手。但對于那些原本戶籍不在廣州,因享受廣州市人才引進政策而落戶到廣州的集體戶口持有人來說,他們要想借到那么一張戶籍卡前往辦理結婚手續(xù),還真是不易。因為集體戶口的管理人即保管戶口的原單位,往往會擔心該集體戶人員一旦結婚后便無法管理,怎么也不肯借出集體戶口簿,除非將戶口遷出。而該遷往哪里呢?根據(jù)有關部門出臺的戶籍管理規(guī)定,這些人員要么在廣州擁有了固定的住所,即擁有自己的一套房屋;要么必須在廣州有直系親屬可供戶籍掛靠;再不然就是將掛靠在工作單位的集體戶口遷移到具有相應資質的人才市場,而往往人才市場也會有“集體戶口者結婚后一個月內必須遷出戶口”的明文規(guī)定。
據(jù)記者從多個渠道進行的不完全統(tǒng)計,類似這樣可能遭遇結婚難的集體戶口人員,在廣州已達數(shù)十萬之眾。如果僅按照10%的集體戶口人員無力買房、也無直系親屬掛靠戶口來算,也至少有數(shù)萬名集體戶口人員可能因戶口沒法外遷,而不得不推遲他們的婚期或干脆被排斥在婚姻的殿堂外。
個案
結婚:為將戶口遷出被迫買貴房
工作單位在天河區(qū)市長大廈的賀先生在幾經(jīng)跳槽后,總算混到了白領一族,有著一份不錯的工資,本人也成了單位的業(yè)務骨干?捎捎诂F(xiàn)工作單位無人事權,連戶口管理的功能都沒有,戶口問題難以通過單位解決,他的檔案和戶口便一直保留在第一份工作的單位。今年7月,他和女友準備結婚,但一直沒有買房,只在白云區(qū)租了一套房子做新房。
可就在他回原單位拿集體戶口簿時,原公司負責戶籍管理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他已不屬于該單位的人,單位已沒義務、也無法對他以后諸如計生等其他方面進行管理,所以要求賀先生必須將戶口遷出,如果不遷出,想借戶口簿沒門。在原單位里拿不出戶口簿,賀先生便來到了公安局辦證中心,想通過辦證中心來開具戶籍證明。但辦證中心的工作人員卻表示,賀先生屬于集體戶口,有單位管理,還是應從單位拿。
既沒有親戚,女友的戶口又在外地,于是賀先生也只能將自己的檔案及戶口轉入具有相應資質的某大型人才市場,并按其規(guī)定支付了檔案管理費及戶口管理費。一切辦妥后,工作人員又特別提醒了一句,人才市場也有一個集體戶口的規(guī)定:凡是入了市場集體戶口的人,在結婚后一個月內必須把戶口遷離,逾期不遷者,加倍收費。
戶口已轉后悔也沒什么用,賀先生和女友辦完了婚事后,便立即開始著手購買新房,直到在海珠區(qū)購買了一套價值不菲的二手房后,才最終將戶口遷了出來!艾F(xiàn)在房價這么貴,如果不是擔心戶口和將來要小孩后的各方面問題,我們還真不打算在現(xiàn)在這個階段買房,就是這么個戶口問題,將我們小兩口的生活計劃全都給打亂了”,賀先生說到這里時,多少有些唏噓無奈。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