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11月17日,河南周口6警察集體殺死李勝利一案因被告家屬阻止,不得不改期再審。他們先是毆打受害者家屬,再堵法院大門,以跳樓的方式威脅法院,此事在全國法院系統中還是第一次發(fā)生。最終在數十武警護場連審7個半小時后,殺人主犯被法院判處死刑。鳳凰衛(wèi)視《社會能見度》近期播出了對死者李勝利家屬的采訪,講述了這樁離奇案件的背后故事。以下為節(jié)目內容摘要:
警察和殺人兇手原本是完全對立的兩個名詞,可是在2007年11月18日,河南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兩名警察和一名法院書記員被控以故意殺人罪站在了被告席上。被害人叫李勝利,在遇害之前和這三個人都不認識。那么,他是怎么招致了殺身之禍呢?一切都要從三年前說起。
被害人李勝利生前就在這家小報亭工作,認識他的人對他的評價是老實、本分,但是就是這樣一個老實人,在2004年9月20號的下午,從這里被警察帶走,就再也沒有回來。李勝利的妹妹李艷紅,當天晚上接到了醫(yī)院的通知,在太平間里看到了哥哥的尸體。
漏洞百出的李勝利跳樓自殺說
子墨:在太平間里面看到的景象是什么?
李艷紅:到了太平間之后,全是那冰柜,就是從西邊那個冰柜里邊,把那個門打開,就從里邊拉出個人,他們往外拉出來的時候,腳朝外,頭朝里的。他們就是拉,拉到那個手的位置的時候,
我看那個手我熟悉,我們姐妹幾個,這個手,都是中間關節(jié)大,都是沒有肉嘛,看到手像我哥,他們把抬出來的人放在地上之后,當時都不敢認了。因為右眼是半睜狀態(tài),左眼是烏青,就是熊貓眼,這個眼腫得特別高,整個人臉變形了。
李艷紅:當時看第一眼,看到我哥,就是他死得很不正常。
子墨:怎么會有這樣的反應呢?
李艷紅:因為那些傷,就是我們的直覺,那傷像被人打過的。
子墨:怎么就能判斷出來,怎么就會有這樣的直覺?
李艷紅:因為我哥哥這身上有指頭抓的痕跡,身上外傷,體表傷幾十處,這個腳上,右腳沒穿襪子左腳沒穿襪子。
姐妹倆萬萬沒有想到,上午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怎么現在會全身傷痕地躺在太平間里。通過醫(yī)院,她們得知,李勝利是在下午七點半從當地的七一路派出所送來的。李艷紅和其他家人當即趕到了派出所,沒想到的是,當時派出所一開口就對李艷紅談賠償的事;更沒有想到的是,派出所對于李勝利的死亡,解釋竟然是“跳樓自殺”。
李艷紅:我當時反應就是,我們還不知道我哥怎么死的,你怎么說賠多少錢呢?就光說到了中午2點45分的時候,李勝利上四樓男廁所去解手,沒有人看著他,他跳樓了,就給我們這樣解釋。接著我們問他,你們記的筆錄呢,你把筆錄拿來我們看看,他說今天上午比較忙,沒來得及給李勝利記筆錄。
子墨:這場談話持續(xù)了多長時間?
李艷紅:可能有1個半小時吧,當時我父親還說,那你們說他跳樓了,中午沒人看到他,他中午不回家吃飯?這樣問那個局長?再一個,他是個殺人犯,你們不看著他,他如果跑了,你們就沒有責任?這個局長說,有責任,就這樣。他們就是按我問他這情況,他說回去吧,明天再來處理,就這樣讓我們回去了。
子墨:這番話你們不接受,認為最大的疑問,最大的漏洞是什么?
李艷紅:他說得太簡單了,我們家人所知道的,非常堅信,我哥哥是一個非常本分的一個人,并且才37歲,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幸福,精神正常,而且平常也沒有什么過激行為,他怎么會跳樓?
在李勝利死亡后的第二天,七一路派出所發(fā)出了這樣一份《關于李勝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樓事件的情況調查報告》,報告稱,李勝利當時就是從這里的欄桿跳了出去,摔在地上當場死亡。李肖霖是這起案件控方的代理律師,在一開始接手案件,也發(fā)現了眾多疑點。除了李勝利在墜落之時衣冠不整,李勝利墜樓的地點,與樓房之間的距離,也是一個重大疑點。
李肖霖:他和樓是摔到一個平衡的位置,我說哪怕一個跳水運動員,第一次要跳得和這個水池子平行的話,就不一定容易。按他們講,李勝利是,人家?guī)е,走到洗手間門前,他突然躍出去了,他躍出去,他應該和樓有一個角度,不可能躺平行,而躺得這么近,這是一點。
還有一點,李勝利呢,一個人無論是被動地跳下去,還是被人扔下去,只要他活著,只要他意識是清醒的,哪怕他是要自殺,他在連落地的時候,他都會用手和腳去保護,讓手和腳首先著地。免得自己身體硬梆梆地直接掉下去?墒抢顒倮氖瑱z報告顯示,他的四肢是完整無損的。
這是李勝利家屬和律師根據現場情況,推測出的另一種李勝利從樓上墜下的可能。
帶著滿腹的疑問,李艷紅和家人希望找到當天參與辦案的警員當面問個清楚,但是,就在事發(fā)后第三天,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長等三名參與當天辦案的警員都“失蹤”了。這讓李艷紅更加疑惑,他們要求對李勝利進行尸檢,調查死亡的真正原因。
李艷紅:第一次尸檢是我們川匯區(qū)檢察院和我們市檢察院聯合做的,做這個時間,是當天下午3點鐘做的,一直做到晚上8點多,天都黑了,他們用車燈照著做,你說那會做出來什么結果?說是左側七個肋骨骨折,反正這些傷情跟后來的都不一樣。他們對我哥體表上都不做以解釋,光說我哥肝膽脾腎不是破裂嘛,都說是摔的。
李艷紅和家人不服,又提出了一次尸檢要求。
子墨:第二次尸檢結果是什么?
李艷紅:第二次尸檢鑒定報告,川匯區(qū)檢察院檢察長不讓我們看,是他用手捂著最后面一頁,上面捂著蓋著,給我們念了最后的一段話,最后那一頁,前面都是意思寫一段傷情,寫了有一段話,然后后面有一個括號,說是高墜也可以形成。他說括號高墜也可以形成,那不是證明上面那些傷還都是摔的嘛。最后結論說是,也是創(chuàng)傷性休克性死亡。對我們所懷疑的那些問題,起碼身上那些體表傷還沒有做答復,做解釋。
他說到目前為止,我很負責任講,沒有一個人毆打李勝利,如果我屁股坐偏了,你們可以告我。當時就問他,那李勝利身上的傷咋形成的,他說李勝利的傷是摔的,我們問那褲子上那血印呢?褲子上血印是醫(yī)生搶救的時候,醫(yī)生拆的。
這就是最初做出的兩份尸檢報告,結論都是“高處墜落損傷造成呼吸循環(huán)中樞功能障礙,失血、創(chuàng)傷性休克,導致呼吸循環(huán)功能衰竭死亡”。
李肖霖:第一第二份鑒定都是鑒定李勝利屬于高墜死亡,這是正確的,但是都沒有描述李勝利身體上其他非高墜形成的傷。那這樣的話,作出是屬于自殺死亡,然后派出所說他是自殺死亡。
兩份尸檢報告的結論都是李勝利是跳樓自殺,但是,家人們怎么也接受不了這個漏洞百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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