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蕭山5青年劫殺司機事實不成立
發(fā)布時間:2013年07月03日 10:0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解說】7月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18年前浙江蕭山發(fā)生的3·20和8·12兩起出租車司機劫殺案中判決陳建陽等五人搶劫、盜竊再審案公開宣判,本次宣判認為原一審、二審判決認定陳建陽等五人在1995年搶劫并殺害兩名出租車司機的事實不能成立,撤銷原一審、二審判決對前述五人針對該兩起犯罪的定罪量刑。
【解說】據(jù)了解,1995年浙江蕭山發(fā)生3·20和8·12兩起出租司機劫殺案。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認定,兩案是蕭山籍男青年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為。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陳建陽、田偉冬犯搶劫罪、盜竊罪,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犯搶劫罪,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997年7月1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搶劫罪判處陳建陽、田偉冬死刑,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兩罪并罰執(zhí)行死刑;以搶劫罪分別判處王建平死刑,朱又平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田孝平無期徒刑。
責任編輯:【杜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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