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008年度
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審計署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2008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6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國管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17個二級預算單位及項目執(zhí)行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國管局2008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fā)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fā)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fā)現的主要問題
(一)中央預算內基建資金利息收入1490.49萬元未按規(guī)定上繳中央財政。
截至2008年底,國管局管理的中央預算內基建資金賬戶利息余額為1490.49萬元,在暫存款科目掛賬。
(二)已竣工基建項目21.05億元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2002至2008年,國管局負責組織實施的中央部門基建項目中,有51個竣工超過3個月但未完成竣工財務決算,涉及投資規(guī)模21.05億元,其中2008年5個項目,投資規(guī)模2.86億元。
(三)水利調度綜合樓拍賣款結余資金3361.38萬元未及時上繳中央財政。
截至2008年底,國管局2002年取得的水利調度綜合樓拍賣款,尚結余3361.38萬元(其中本金結余2934.6萬元,利息426.78萬元),在暫存款科目掛賬。
(四)預算外資金結余1155.11萬元未納入經費預算。
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人防辦)預算外資金結余1155.11萬元,未納入經費預算安排使用。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中央預算內基建資金利息收入未按規(guī)定上繳中央財政的問題,要求將利息收入及時上繳中央財政;對已竣工基建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問題,要求協(xié)調有關方面盡快辦理;對水利調度綜合樓拍賣款結余資金未及時上繳中央財政的問題,要求將上述結余資金上繳中央財政;對人防辦管理的預算外資金結余未納入經費預算的問題,要求納入經費預算,統(tǒng)籌使用。
針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國管局應進一步強化綜合預算意識,將應納入部門預算的收支全部納入預算,提高部門預算的完整性;加強對中央預算內基建項目的管理,及時清理,做好竣工項目的財務決算工作。
四、審計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管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對這次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國管局高度重視,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和專題會議,分析查找問題原因,研究落實整改工作,并在全局財務管理和服務經營工作會議上,通報了審計情況,對整改工作做了專項部署。對中央預算內基建資金利息收入未按規(guī)定上繳中央財政的問題,已向財政部申請將基本建設資金利息列入該局2009年度部門預算后使用;對竣工基建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問題,已批復了其中16個項目的決算,8個項目決算正在辦理,其他27個項目正督促項目單位抓緊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水利調度綜合樓拍賣款結余未及時上繳中央財政的問題,已將結余資金全額上繳財政部;對人防辦管理的預算外資金結余未納入經費預算的問題,人防辦已經整改,并報財政部備案。
此外,對審計發(fā)現的少數管理不規(guī)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國管局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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